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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非居住房屋可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2022-12-12 15:58:30 來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焦點財經訊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關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試行)》,對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行為進行了規范,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提出,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酒店)、廠房、研發用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以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原已批規劃許可文件,不補繳土地價款,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土地、財稅、金融等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專門支持政策。

              《通知》還提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當符合規劃原則、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等要求,重點在產業功能區、商業商務聚集區、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就業崗位集中片區,以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等交通便捷區域開展和實施,有效緩解供需匹配問題。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將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責任編輯:zN_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