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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熱門!中泰紅牛之爭最新進展 中國紅牛“50年協議書”第一條被法院判定有效
              2022-12-30 17:31:25 來源:


              【資料圖】

              中國網財經12月30日訊(記者 陳瓊)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漫長的“商標爭奪戰”又出現新進展。12月29日晚,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紅牛”)發布聲明稱,公司已收到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50年協議書”第一條有效,支持了中國紅牛的全部訴訟請求。中國紅牛稱,這一判決不僅認定了中國紅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經營紅牛飲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確認了泰國天絲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國生產銷售紅牛飲料行為的非法性。

              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這份(2019)粵 0391 民初725號的民事判決書顯示,1995年11月10日中國食品工業(集團)公司、深圳中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共同簽訂的《協議書》第一條有效,是“依法成立,且不存在無效的情形”。該條款寫明“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甲方、乙方在沒有得到丙方和丁方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系列產品。丙方和丁方在未得到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

              上述判決中,丙方即為中國紅牛,這個協議書就是此前中國紅牛多次提及的“50年協議書”。前海法院認為本案各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就是涉案協議的第一條是否有效。而對于該協議書的真實性,經深圳國際仲裁院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鑒定所鑒定,協議書中簽名均為真實,前海法院對該鑒定結論予以采信。

              中國紅牛在聲明中表示,根據民事判決書認定的有效條款,中國紅牛依法享有的法定權利為:“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泰國天絲及任何第三方未經書面同意或許可之前,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

              中國紅牛稱,這一判決不僅認定了中國紅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經營紅牛飲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確認了泰國天絲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國生產銷售紅牛飲料行為的非法性。根據該判決,自2019年起泰國天絲陸續上市的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進口、國產)、紅牛維生素牛磺酸飲料以及紅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等,皆為非法生產或售賣的侵權產品。因此,中國紅牛喊話泰國天絲及代理商、經銷商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繼續生產、銷售者,將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中國紅牛“50年協議書”第一條被法院判定有效,意味著在曠日持久的“商標權世紀爭奪戰”中,中國紅牛扳回一城。

              針對中國紅牛的聲明,泰國天絲集團回應表示,稱該判決系基層法院所作出的一審判決,尚未生效,天絲集團已啟動上訴程序

              中國紅牛與泰國紅牛的“商標權爭奪戰”開始于2016年,雙方訴訟爭奪的一個焦點,即中國紅牛此前對外宣稱的50年授權合作協議是否有效。泰國天絲稱雙方的合作期限為20年,中國紅牛的商標許可在2016年10月6日已到期,而華彬集團則拿出一份四方合作協議書,稱中國紅牛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有效期限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雙方也圍繞這份50年合作協議書是否有效進行了一系列訴訟。除了漫長的“商標權爭奪戰”,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還圍繞著產品及市場進行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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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zN_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