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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消息!2月15日起,正式實施 世界聚焦
              2023-02-09 05:47:54 來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月8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布關于《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以下簡稱《入戶辦法》)的通知。該辦法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據《入戶辦法》,此次積分入戶對象為持有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按照積分制要求進行積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入戶。

              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

              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

              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入戶辦法》提出,積分入戶人數實行年度總量控制,年度入戶指標數量納入深圳市年度戶籍人口增長計劃內統籌安排。積分入戶人員應當向市公安部門提出入戶申請,其積分信息統一納入深圳市積分入戶信息庫,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且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

              據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顯示: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在深圳市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

              加分項方面,如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見義勇為表彰的加30分;扣分項則包括負面行為清單減200分;有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或處以行政處罰記錄,或3年內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記錄的行為,減300分

              責任編輯:zN_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