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金融 > 正文
              河南漯河:高層次人才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提到80萬元
              2023-02-26 19:47:09 來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觀點網訊:2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支持合理住房消費方面,通知明確,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政策,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商業銀行可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在工作地或常住地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在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按所在地房地產信貸首套政策執行。

              通知提出,完善土地招拍掛規則,落實“凈地”“熟地”供應。合理調控土地供給節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則,統籌考慮住房建設總量、供應結構、空間布局和開發進度等,適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供給。對于存在未化解問題樓盤和已售逾期難交付項目過多的房企,限制其參與土地招拍掛。

              另外,加大個人公積金貸款支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一方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對符合“百優計劃”“雙千計劃”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人才資格認定后3年內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類別提高到80萬元、60萬元。

              實行“一人購房全家幫”,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漯河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提取賬戶余額幫助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購房,也可逐月提取公積金用于幫助其直屬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償還公積金貸款。

              此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閱讀原文: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責任編輯:zN_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