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被公司辭退有賠償嗎
              2023-05-28 02:08:0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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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違法辭退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如果是合法辭退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被辭退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或者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目前法律認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三種用工方式。

              所謂的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在公司工作不少于8小時,與用人單人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雇傭關系。

              所謂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工作小于或等于4小時且不能超過4小時的用工方式。

              所謂的勞務派遣指的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派遣協議,目前很多外資或大型企業都采用這種用工方式,目的是減少用人風險。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臨時工的概念。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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