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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訟時效期間如何算
              2023-08-29 04:53:39 來源:
              一、

              訴訟時效期間如何算

              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如下:

              1.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期限到來時起算;

              (2)明確履行期限的債權,從期滿的次日起算;借款、買賣等合同約定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最后一期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無履行期限的債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予對方寬限期的,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4)以不作為為標的的請求權,從義務人有違反行為之時起算;

              (5)因侵權行為發生的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為和加害人之時起算;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2.從權利被侵害之時起算,只適用于20年的長期訴訟時效。

              二、

              訴訟時效的意義

              訴訟時效的意義有:

              1.有利于穩定社會經濟秩序,保護交易安全。

              時效制度以強制性規范指明法律對民事權利的保護期限,可以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避免久遠債務對現實經濟秩序的沖擊,因而有利于穩定經濟秩序。

              2.便利法院的審判工作。

              司法機關裁判案件須以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為依據,而證據是以一定方式存在于客觀世界的。如果經過的時間太長,則當事人難以就自己的主張舉證,司法機關也難以確認案件事實。時效制度可以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因年代久遠,證據滅失。

              三、

              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找法網提醒您,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1.不可抗力。如水災、地震、戰爭等;

              2.其他障礙。如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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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zN_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