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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賣食品無封簽最高罰款500元1世界播資訊
              2022-11-10 08:49:32 來源:


              (資料圖片)

              《合肥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管理辦法》已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使用封簽對外賣食品予以封口,或者未使用實現封簽功能的外賣食品包裝物,將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為規范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封簽的使用和管理,降低餐飲外賣食品配送過程中污染的風險,確保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安全,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網絡餐飲外賣封簽使用指引。

              根據指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含分支機構、代理商、直營商、加盟商)需督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外賣配送員規范使用外賣封簽,在點餐頁面上,以顯著、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費者使用“外賣封簽”情況及接收注意事項。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在外賣食品餐盒封口處正確使用外賣封簽,確保外賣封簽牢固、有效,或使用實現封簽功能的外賣食品包裝物,即“一次性使用、開啟即損壞且無法恢復原狀”,防止外賣食品外包裝在運送過程中被人為拆啟或意外破壞。

              在接收外賣食品時,外賣食品配送人員接收外賣食品時,應檢查外賣封簽的完整性,封簽不完整或無封簽的外賣食品有權拒絕配送。在配送過程中保持外賣封簽的完整性,確保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發現食品受到污染、外賣封簽破損時應終止配送。消費者在接收外賣食品時當面檢查外賣封簽的完整性,拒收“外賣封簽”已被破壞或封簽不完整的外賣食品。采取無接觸配送方式的,可以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留證。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外賣封簽的日常監管,督促規范使用外賣封簽。對檢查中發現未使用外賣封簽對外賣食品予以封口,或者未使用實現封簽功能的外賣食品包裝物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按照《合肥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法查處。

              (合報全媒體記者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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