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掘古墓倒賣文物,13人獲刑 安徽公布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_最資訊
              2023-06-06 07:49:5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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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安徽省高院公布了2022年度安徽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13人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案。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祁某生、左某成等人分別組成盜掘團伙,使用洛陽鏟、鋼針等盜墓工具在壽縣、淮南市謝家集區、廬江縣、懷遠縣等地多次流竄作案,盜掘古墓葬,其中4處被盜掘地為戰國至漢代時期的古墓葬。后高某軍、陳某喜將前述在廬江縣內盜掘而得的青銅劍、陶罐等三級文物8件、數枚青銅錢幣等一般文物交由周某會倒賣,周某會以27000元的價格將上述文物賣給余某志(另案處理)。

              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祁某生等人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構成盜掘古墓葬罪,周某會以牟利為目的,倒賣三級文物五件以上,其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判處被告人祁某生等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07萬元。

              典型意義:人文遺跡屬環境要素之一,與其他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共同組成我國環境保護法所稱的環境。人文遺跡在科學、文化、歷史、美學、教育等方面具有極高的價值,一旦遭到破壞很難修復。本案犯罪主體是專業化犯罪團伙,具有資金提供、勘探墓葬、盜掘墓葬、銷售分贓“一條龍”作業的特征,法院結合古墓葬損害結果、文物等級,各被告參與作案次數、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依法從重處罰。(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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