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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會酒后駕車身亡同桌7人被判賠償
              2023-07-07 06:37:16 來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以為是一場盡興的歡樂聚會,沒想到竟是“最后的酒局”。近日,淮南田家庵區法院受理了一起飲酒后駕駛摩托車意外身亡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案件,同桌飲酒人因照顧不周被死者家屬告上法庭。

              事情發生在2022年8月27日19時57分許,被告楊某邀集其他被告及死者王某聚餐喝酒。聚餐后,王某無證醉酒駕駛其兩輪摩托車與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車輛部分受損。家屬因王某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問題已另行處理,但因王某與各被告共同飲酒后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發生糾紛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將同桌酒友起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某酒后無證駕車,缺乏必要的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意識、自我安全保障意識,對死亡后果負有主要過錯。楊某作為主要宴請人及其他同桌酒友與之共同飲酒而形成安全保障義務,在明知王某醉酒的情況下未將其安全護送回家以及未有效勸阻醉酒者酒后駕車導致發生車禍,有一定過錯。綜合本案事實及各方的過錯程度及雙方往來關系密切,承辦法官多次組織調解,耐心明理釋法,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7人賠償王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38000元,現已履行完畢。

              法官提醒稱,他人醉酒時,共同飲酒人應盡提示、勸告義務,在共同飲酒過程中切忌灌酒、勸酒等不文明行為,同時,發現共飲人存在酗酒、醉酒或不良反應時應加以提示、勸告其停止飲酒。共同飲酒人要盡到通知、照顧、護送義務。如發現共飲人存在醉酒現象及人身危險時,應通知其親屬或救護機構等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危險發生。對醉酒人施以最大限度的照顧行為,或護送至安全場所或醫療機構救治,使其得以脫離危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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