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10起外匯違規案例
              2023-06-30 11:40:14 來源:

              人民網北京6月30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消息,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了部分違規典型案例。

              案例1:海安恒麟供應鏈有限公司逃匯案


              (相關資料圖)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應鏈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合計685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241.7萬元人民幣。

              案例2:邵陽市信成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逃匯案

              2020年2月至4月,邵陽市信成醫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利用32人的便利化購付匯額度,以欺騙手段將境內外匯轉移到境外,金額合計158.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53.6萬元人民幣。

              案例3:鎮江和正堂國際商貿有限公司逃匯案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鎮江和正堂國際商貿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合計36.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11.8萬元人民幣。

              案例4:揚州市騰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逃匯案

              2020年8月至9月,揚州市騰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合計298.8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102.6萬元人民幣。

              案例5:鹽城妙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逃匯案

              2021年1月,鹽城妙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合計599.9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194.1萬元人民幣。

              案例6:江西和夢投資有限公司逃匯案

              2019年6月,江西和夢投資有限公司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合計709.2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246萬元人民幣。

              案例7:寧波利時進出口有限公司逃匯案

              2017年3月,寧波利時進出口有限公司以虛假單證辦理轉口貿易付匯,金額合計711.6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283萬元人民幣。

              案例8:陜西籍烏某逃匯案

              2020年1月至8月,陜西籍烏某利用18名個人名義分拆購匯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70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24.6萬元人民幣。

              案例9:河北籍劉某逃匯案

              2020年1月至7月,河北籍劉某利用20名個人名義分拆購匯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99.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34.9萬元人民幣。

              案例10:河北籍潘某逃匯案

              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河北籍潘某利用15名個人名義分拆購匯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01.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34.5萬元人民幣。

              (責編:羅知之、高雷)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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